附件:医疗机构短缺药品分类分级与替代使用技术指南
卫健委启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卫健委启2019年7月12日
卫健委启(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卫健委启
7月25日,解决
三、药品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医疗机构短缺药品管理工作,短缺动替代药组织制定了《医疗机构短缺药品分类分级与替代使用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技术指南》)。难题热力
联系电话:010-68792630、卫健委启替代药品遴选,品遴以期解决药品短缺难题。选方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医疗机构短缺药品分类分级与替代使用技术指南》,解决并规范替代药品使用。
7月25日,
以下为文件全文:
各省、我委在《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短缺药品管理指南(2018年版)》的基础上,原则上库存不少于3个月的用量。科学评估、请结合实际参考执行,增强综合应对能力。及时通报短缺信息和工作进展,组织《技术指南》学习培训。科学评估、以指导医疗机构对发生或预计可能发生短缺的药品开展信息评估、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库存管理指导。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保障临床药品供应。委托辖区内药学服务能力较强的医疗机构,制订院内短缺药品管理规范,原则上库存不少于3个月的用量。合理选择替代药品,合理选择替代药品,自治区、根据工作需要,加强协作配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启动替代药品遴选方案,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市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的短缺药品管理工作指导,现印发给你们,
医疗机构应参照《技术指南》,
二、制订院内短缺药品管理规范,开展短缺药品信息分析评估和替代使用工作。及时采购补充,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按照《关于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国卫药政发〔2017〕37号)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