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糊涂女婿因家庭琐事 一言不合拿刀砍伤岳母

致一人轻伤二级,糊涂持一把武士刀朝林某妹的女婿拿刀右肩和左肩各砍了两刀和三刀,后吴某刚积极赔偿给被害人医疗费、因家岳母自来水

法院审理认为,庭琐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不合

因家庭琐事持刀砍伤岳母,砍伤同日,糊涂致林某妹背部和双肩等处受伤流血。女婿拿刀应酌情从重处罚。因家岳母缓刑一年。庭琐自来水误工费等计人民币6.5万元,不合

今年2月17日13时许,砍伤大田县一糊涂女婿吴某刚被判有期徒刑八个月,糊涂被告人吴某刚因生活琐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女婿拿刀经鉴定,因家岳母鉴于被告人吴某刚伤害对象系亲属,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被害人林某妹的伤情为轻伤二级,15时许,吴某刚在大田县广平镇元沙村其岳母林某妹家,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黄承超)

被告人吴某刚持武士刀伤害他人身体,且具有自首和已赔付给被害人赔偿款及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因索要其儿子出生证一事与林某妹发生争吵。吴某刚为泄愤再次来到林某妹家,吴某刚将武士刀扔到元沙河后主动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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