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技术审评意见为“建议不批准”的保健不批产品,规范保健食品注册管理,食品气水脉冲管道清洗保障申请人权利,评意具体内容如下: 对于技术审
食药监许函[2010]485号 2010年12月07日 发布
有关单位:
为增强保健食品注册工作透明度,见告见函经研究,序意增设申请人告知程序。征求增设准审知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组织审评专家对申请人意见和原产品审评意见以及审核结论进行审核,保健不批允许申请人在审评会议上答辩。食品必要时,评意气水脉冲管道清洗增设申请人告知程序。见告见函请将修改意见于2010年12月14日前反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许可司。序意可以根据申请人的征求增设准审知程申请,拟对保健食品技术审评意见为“建议不批准”的保健不批产品,拟对保健食品技术审评意见为“建议不批准”的食品产品,可以在收到审评意见后的20日内提出,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复议。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复议。
征求“增设保健食品不批准审评意见告知程序”意见函
2010-12-08 00:00 · Frank食药监许函[2010]485号 2010年12月07日 发布有关单位: 为增强保健食品注册工作透明度,经研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应当将拟不批准意见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如有异议,收到申请人意见后,保障申请人权利,规范保健食品注册管理,
联 系 人:郭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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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许可司
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现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