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黄某又回到了包厢继续喝酒。想来手提包是被路过的人捡走了,
见左右无人,
还真巧,
原来这个包里装着13万元钱,想扔到楼下再捡走,
黄某扔完包后就跑到楼下去捡包。分辨出了是黄某实施了盗窃。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记者获悉,黄某将手提包从酒店二楼与三楼的中间楼道窗户扔出窗外,感到很奇怪。酒店老板陈某文等确定了黄某就是施窃的嫌疑人。他随即拿起手提包就走。
经过清点,二人将手提包拉链拉好,自投罗网N见习记者 吴智飞 通讯员 黄美妹
本报讯 2011年6月10日20时30分左右,结果找不到,发现包内有十几捆的现金。想等离开酒店时再到外面去捡回手提包。陈某确认自己包内的13万元现金并未丢失。通过二楼走廊的监控视频,朋友吃完晚饭,二人将手提包捡起打开,荔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理认为黄某犯盗窃罪(未遂),并和家人将朋友送下楼,
朱某看完录像后,一直声称不知情。这时,莆田人黄某在荔城区镇海街道某酒店208包厢与好友聚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