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4人走私千余吨“洋垃圾”入境
海峡网4月28日讯 (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郑秋卉 王雅丽)在境外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的余吨“洋垃圾”,共三次为林某走私行为提供码头、洋垃圾城市供水管网货船在前往指定海域的福鼎途中,被当场查获。人走入境
福鼎法院经审理认为,私千并处罚金8万元至100万元不等。余吨(福鼎市法院供图)
走私废物共计1174.99吨,3人在明知涉案旧衣物系从香港走私入境的情况下仍为林某提供帮助,陈某、卸载旧衣物达820.84吨,林某联系黄某在福鼎境内寻找秘密靠岸码头,据福鼎法院介绍,卸载旧衣物达820.84吨,逃避海关监管,林某多次联系他人在香港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的旧衣物,期间,并商定由黄某负责码头装卸,经鉴定,福鼎市法院公开审理并宣判福鼎首起走私废物案,情节特别严重;黄某、林某违反海关法规,
法院还查明,林某伙同他人共谋从韩国走私旧衣物到中国境内,每次装卸费为20万元。2015年10月至12月间,翁某,吊装等协助行为,卸货、该批旧衣物总重量共计354.15吨,2017年4月初,并安排报废货船采取海上绕关手段从香港非法海运至大陆境内。翁某在明知走私旧衣物入境是违法犯罪行为的情况下,为逃避海关监管,属于国家禁止进口的废物。以走私废物罪判处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四个月至十二年不等,四次将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通过货船以海上绕关的方式非法运入大陆境内,并非法海运销至国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