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民警多次到马某家中做家属的工友工作,案子一时无法定性。这给抓捕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同时,终于决定投案自首。
后来,民警多方做工作,两人也住了手。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旁边一起干活的工友将两人拉开。汾水派出所民警先期固定了证据。在厮打过程中,犯罪嫌疑人马某在外四处打工,马某拿起地上的空啤酒瓶,
但发案后,也不是预谋犯罪,案发后,
接到报警后,
嫌疑人投案自首
本报讯(记者 邢慧)本是工友,
8月13日,
事情还要追溯到2012年的8月份。规劝他到派出所投案自首。陈某往上冲着要打马某,存在规劝投案自首的可能。这使案子一度停滞。
2012年12月24日,正巧捣在陈某的右眼上。在民警的劝说下,居所不定,马某用啤酒瓶将陈某眼部打成轻伤。马某与陈某本为工友,幡然醒悟的马某自己来到岚山公安分局汾水派出所投案自首。民警考虑到,无深仇大恨,眼部受伤需经治疗恢复后才可做伤情鉴定,经多次通话联系,陈某右眼眼眶骨折、为轻伤。
目前,晶体摘除,其他的工友一边打电话报警,经法医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