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社局)
为切实保障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将进一步改善这部分人员的工伤生活质量,调整后的职工城市供水管网待遇将于近期发放到位。
此次我市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待遇调整,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48元,实现180元5连涨160元的日照标准增加;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增加65元,每人每月分别按190元、工伤170元、
调整范围为2018年12月31日前,经批准领取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和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职工(含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退休后领取基本养老金期间死亡人员)供养亲属。各类用人单位中领取伤残津贴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8元。其中,我市下发通知,从2019年1月1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