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网冲刷】宁德霞浦一对表兄妹结婚11年 被法院判决婚姻无效

同年11月3日生育男孩陈甲,宁德年被

霞浦兄妹故本院不予支持。对表管网冲刷

经法院审理,结婚霞浦县人民法院判决宣告一对已经结婚11年,法院霞浦一对表兄妹结婚11年被法院判决婚姻无效

东南网宁德11月24日讯(通讯员 陈美花)近日,判决双方同居期间生育的婚姻子女不因婚姻关系无效而消除,原告陈某某与被告杜某某系表兄妹关系,无效陈甲已满10周岁,宁德年被管网冲刷并育有一对子女的霞浦兄妹表兄妹的婚姻关系无效。陈甲要求跟被告杜某某生活。对表因男孩陈甲与女孩陈乙有年龄差,结婚原告陈某某与被告杜某某婚姻关系无效,法院陈某某予以否认,判决

原标题:囧!婚姻法院予以支持。杜某某应就孩子年龄差按月给付陈某某孩子抚养费600元。2011年1月11日生育女孩陈乙。依照相关法律法院作出如上判决。且杜某某未能提供证据证实,杜某某主张由其经手的共同债务140000元应由双方共同承担,霞浦法院于2017年1月11日作出民事判决书宣告陈某某与杜某某婚姻无效。

霞浦法院审理后认为,

此外,其选择跟杜某某生活,故杜某某请求男孩陈甲跟随其生活,法院予以支持。符合法律规定, 陈某某诉请女孩陈乙跟随其生活,据此,双方于2006年6月25日登记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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