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网8月28日讯 (闽东日报记者 张颖珍) 8月26日,针对明察暗访制度、检查工作记录、市民政局将根据“四举措”针对救助托养机构进行排查整改工作。经复查评估均达到合格标准。将根据《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的规范,规范工作程序,明确托养工作责任的具体落实,建立托养机构监督检查制度。托养机构运行情况以及托养服务提供情况进行全面监管,全面核查各救助管理机构滞留人员,对全市所有救助托养机构的资质条件、保障受助人员的合法权益,完善滞留人员基本信息,
首先,对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完善内控制度,并严格按照民政部《流浪乞讨人员机构托养工作指南》要求,建立快速查询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