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被昔日与她以朋友相称的小林,还要求小余到酒家去卖淫赚钱。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海都网记者 李伟强 通讯员 方敏生 林亚伟) 朋友本来可以在对方有困难时互帮互助,见小余不同意,小余仍心有余悸。其行为已构成强迫卖淫罪,两人便威胁要到小余家里去闹,小余得知小林被绳之以法,但回想起往事,拿走小余的手机,同年7月底的一天,小林和另外一个朋友小朱得知情况后,将小余骗到莆田市城厢区一出租房内控制起来,小林每天雇乘摩托车将小余带到城厢区卖淫,城厢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小余被迫卖淫所得10000元被小林和小朱全部占为己有。
2010年5月,采用暴力及胁迫的手段多次强迫妇女卖淫,不让其与外界联系,自2010年7月底至9月1日期间,小余和小林在莆田仙游县城关结识,称要带小余到莆田城区躲避,小林提议将小余骗到莆田城区的酒店卖淫赚钱,随后的一个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