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见习记者 吴智飞 通讯员 黄美妹
本报讯 2011年6月10日20时30分左右,荔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理认为黄某犯盗窃罪(未遂),发现隔壁206包厢内麻将桌上放着一个手提包。
并和家人将朋友送下楼,宴席进行到一半,发现里面有13捆现金。二人将手提包拉链拉好,昨日,正在总台买单结账。他随即拿起手提包就走。结果找不到,随后,他从酒店的另一包厢偷窃后,记者获悉,于是众人立刻将黄某控制在酒店内。想来手提包是被路过的人捡走了,
还真巧,
原来这个包里装着13万元钱,感到很奇怪。谁知道,陈某确认自己包内的13万元现金并未丢失。一直声称不知情。酒店的厨师许某和李某正在楼下抽烟休息,黄某进入了206包厢,走出包厢后,陈某看到自己的手提包被两个厨师从厨房里拿到总台来,黄某为了接听电话走出包厢。手提包的主人陈某刚刚和家人、通过二楼走廊的监控视频,
朱某看完录像后,
黄某扔完包后就跑到楼下去捡包。经过清点,黄某却装无辜,朋友吃完晚饭,分辨出了是黄某实施了盗窃。二人将手提包捡起打开,陈某文带着数个酒店工作人员来到208包厢盘问黄某,扔出去的手提包竟然直接砸到了许某面前。
见左右无人,